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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法院监管+自行处置”,佛山法院“双轮驱动”破解财产处置难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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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5-11-17   访问量:1006

编者按:“法院监管+自行处置”,佛山法院“双轮驱动”破解财产处置难题  “经过我们仔细核算,这批房产的成交单价,竟然比同地段传统司法拍卖平均高出约13%!”看到最终的数据分析报告,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某银行代表直呼“出乎意料”。  这起让当事人惊喜的财产处置案例,是佛山法院创新推行“法院监管+自行处置”财产处置模式的

“法院监管+自行处置”,佛山法院“双轮驱动”破解财产处置难题

  “经过我们仔细核算,这批房产的成交单价,竟然比同地段传统司法拍卖平均高出约13%!”看到最终的数据分析报告,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某银行代表直呼“出乎意料”。

  这起让当事人惊喜的财产处置案例,是佛山法院创新推行“法院监管+自行处置”财产处置模式的一个缩影。该模式有效破解了传统司法拍卖周期长、成本高、溢价难等问题,显著提升了执行效率,保障了债权人权益,实现了司法资源与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。

  据统计,2024年以来,佛山中院统筹全市法院协同实施,通过该模式成功处置财产71宗,成交金额约6309.6万元。这一亮眼“成绩单”背后,源于佛山法院对执行规律的深刻洞察,并逐步探索出一套可复制、可推广的“佛山经验”,为法治佛山建设注入持续动力。

  流程精简优化

  按下财产处置“加速键”

  2024年9月,顺德法院的一则司法拍卖结果引发社会关注:一辆被查封的奥迪车在司法拍卖网站“自行处置”平台上以7.2万元成交,溢价率超过55%。从扣押到交付仅用23天,效率较普通司法网拍提升75%,处置费用降低52%。

  该案是全市首例采用“自行处置+法院监管”模式的成功实践,打破了传统司法拍卖的流程壁垒。借助“法院主导监管+专业机构辅助执行”机制,事务性工作得以有效剥离,既缓解了法官的办案压力,也减轻了执行过程中的“强制性”色彩。

  与传统模式不同,“法院监管+自行处置”模式在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一致并经法院审查后,即可直接进入拍卖环节,省去登记、分流、评估等多个中间流程,显著缩短财产处置周期。

  “为进一步压缩处置时间,我们还借助智慧执行系统打通部门协作壁垒。”佛山中院执行局负责人黎健毅同志介绍,通过主动赋能,法院将“高效执行”从流程优化延伸至服务闭环。例如,禅城法院针对房企等涉案主体关联案件多的特点,与税务、住建等部门建立信息互通及预案通报机制;南海法院则预设“自行处置流拍后直接转入司法拍卖”等程序衔接条款,有效避免程序空转,持续提升执行效率。

  监管全程覆盖

  筑牢财产处置“防火墙”

  “钱直接进法院账户,这下终于不用揪着心了!”确认拍卖所得款项将全额汇入法院专项账户后,申请执行人李某长舒一口气。此前,他虽同意被执行人名下用于融资抵押的车辆进入自行处置程序,却始终焦虑:“钱到了他手里,会不会故意拖延不给?我的欠款会不会又要打水漂?”

  群众的担忧,正是法院工作的突破口。佛山法院推行的被执行人自行处置,并非“一放了之”,而是全程处于法院严格监管之下。通过落实资金监管这一核心措施,所有拍卖款项必须汇入法院专项账户,扣除必要费用后,第一时间支付给申请执行人,形成“收—付—管”全流程闭环,确保资金安全。

  “有法院全程盯着钱的去向,比我们自己反复交涉放心一百倍。”收到全额执行款后,李某悬着的心终于落下。

  这种“放管结合”的模式,是佛山法院提升执行效率,用“真金白银”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关键举措。为确保规范运行,佛山法院还专门制定工作指引,对适用范围、操作流程、监管重点等作出详细规定。

  同时,佛山法院通过统一网络拍卖辅助管理平台实现数字化、智能化管理。该系统不仅规范网拍全流程,还对困境企业案件自动标识,指定经验丰富的法官专办,并在看样、开拍等关键节点自动提醒,确保案件及时跟进。

  价值充分激活

  打造财产处置“新高地”

  “传统司法拍卖的‘老路’,在这个案件中似乎走不通。”在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执行阶段,被执行人名下一批待处置的不动产,让禅城法院执行团队犯了难。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主要有两项:一是已经完成确权的44套住宅;二是尚未完成全部确权手续的400余个车位及10余个商铺。

  如何高效、公平地处置案涉财产,成为执行法院的现实难题。若按传统模式推进,“法拍房”标签难以保障溢价,车位大概率滞销,强制执行“一刀切”还可能让房产公司失去配合积极性,后续交付、保修等问题将更加棘手,最终反而可能损害申请执行人的权益。

  就在执行工作陷入僵局之际,涉案房产公司主动向法院提出请求:希望由公司联合专业拍卖机构,在法院的严格监管下,通过大型第三方交易平台进行市场化竞价,以保障财产溢价,同时由公司负责后续的客户对接与服务工作。法院则全程严守“公开、公平、竞价”的底线,杜绝任何形式的暗箱操作。

  这一提议,与佛山法院正在探索的财产处置路径高度契合。为确保方案顺利落地并控制风险,禅城法院进一步创新建立“底价保障机制”,即以相关部门定向询价或专业的财产评估报告为基础,为涉案房产精准划定处置价格的“底线”。

  在法院的指导、监督与各方协同努力下,财产处置工作迅速、顺利地得以推进。最终,31套住宅房源通过网络竞价顺利成交,成交总金额接近3000万元,平均溢价率超过15%;13套房源在自行处置基础上用以物抵债方式清偿优先债权,兑现债权1800余万元,为申请执行人权益提供强有力的保障。

  如今,“法院监管+自行处置”模式已在佛山多起大宗财产处置实践中初显成效。其关键在于通过“市场化竞价+底价保障机制+精准引流推介”的协同创新,既有效避免被贴上“法拍房”的标签,又通过充分竞争的市场化手段激活了财产的内在价值。

  效果有机统一

  绘就财产处置“同心圆”

  从法官落地淮安,到完成所有协议签署、财产解封和实物交接,全程仅用了24小时——这起跨越千里的跨省执行案件实现“闪电破局”。

  回顾案件初期,局面一度胶着。老李申请执行的14万张广告KT板存放在江苏淮安某厂房中,由于该厂房被淮安法院依法处置,厂房买受人要求限期清空,否则每月将收取2.5万元占用费。

  “如果运回顺德,或原地存放等待拍卖,高额的运输与仓储成本都将严重影响执行回款。”传统处置方式陷入两难。

  面对困局,顺德法院执行员欧阳健生迅速赶赴淮安,果断提出解决方案:一边同步寻找买家,以“价高者得”的市场化方式加速财产变现;一边联动淮安法院,积极与厂房买受人沟通,阐明利弊,充分保障各方当事人的知情权、选择权与参与权。

  高效协同之下,转机很快出现。执行员落地淮安的当晚22点,老李成功联系到江苏本地买家,以20万元价格达成交易。与此同时,案件双方达成执行和解,厂房买受人也自愿放弃占用费主张。一场可能陷入僵局的跨域执行,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圆满结局。

  “执行法官要将‘如为我执’的理念贯穿始终。”从跨省处置广告板材到大宗财产变现,佛山法院始终以纠纷实质化解与当事人满意为核心目标,努力实现政治效果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。

  从构建全流程监管体系到优化工作机制,从充分释放市场活力到着力追求多方共赢,佛山法院创新的“法院监管+自行处置”模式,不仅是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执行创新,更是践行司法为民、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的生动实践。

  佛山法院将持续深化执行改革,以更精准的举措、更温情的服务、更高效的执行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,为优化营商环境、提升司法公信力贡献力量。

  撰文:唐梦 冷瑞雪 郑晓琦  来源:南方Plus  南方日报 南方+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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